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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天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亿委托贷款项目

  • 2021-10-05 21:31:59

  • 一、债权情况:

    本融资项目由债权人委托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银行利息21.6%/年,委托贷款起始于2013年3月13日,还款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5000万)、2016年3月13日(5000万)。截至到2017年第一季度末,项目公司拖欠借款本息合计约为1.99亿元,。

    、担保情况:

    (一)天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象州县采矿权抵押(采矿许可证已办强制执行公证);

    (二)徐金、韦勋、韦巧伟、谭清持有的天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三)徐金、韦巧伟、韦勋、谭清和大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项目公司基本信息:

    天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作矿业”)成立于2004年8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其前身是南宁市天作矿产品有限公司,2010年3月更名为广西天作矿业有限公司,2011年6月更名为天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徐金,天作矿业于2010年8月3日设立了大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乐矿业”)。

    徐金,男,1971年10月30日生,1995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1997年至2003年在金泰实业有限公司供职,2003年自主创业成立南宁市天作矿产品有限公司(现为天作矿业),担任天作矿业董事长。

    、资产亮点:

    项目公司所有的矿山资源储量如下:重晶石矿石量513.67万吨,铅金属量11.29万吨,银金属量83吨。按选矿工业生产试验指标估算,矿山评估价值为5.42亿元;按矿山2012年1-9月份实际生产数据估算,矿山评估价值为3.6亿元。矿山基础工程已经完成,进入正常开采期,正常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矿山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保证矿山正常开采生产的证照齐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3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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