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和临时接电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7〕46 号)与《关于做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确认工作的通知》(浙科发高〔2017〕90 号)的精神,现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引导目录(2016-2020 年)》(浙科发高〔2016〕 205 号)范围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均可提出申请。提供《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企业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把《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请表》上传,提出申请。已申报重点示范项目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请表》内容可直接从重点示范项目中加载。同时,把书面申请资料报市科技局综合科(307办公室)。要求书面与网上申请资料内容一致。常年受理,分批审核。审核分别在7 月和11 月进行。
附件:《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请表》,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联系人:徐欣
电话:85060307;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
沈涛 0571-8705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