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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秒懂: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与互联网小贷的区别

  • 2021-07-20 22:16:09


  • 据不完全统计,随着网贷新规的落地,网贷平台数量在快速下降中。而国内具有网络小贷(或称互联网小贷)的企业的数量还在快速增长中。两种看上去很接近的机构,发展的前景却有着天壤之别。






    那么,这两类机构究竟有怎样的区别呢?


    一句话来概括两者的关系:网络小贷与网贷平台只能算是邻居,存在基因上的不同。


    来,先看一下两者的官方定义:

     

    网络小贷: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借款客户,综合运用网络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行为数据、即时场景信息等,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授信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全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

     

    网贷平台: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摘自2016年8月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从官网定义上可以看出,网络小贷是小贷公司的一种,是放贷机构,,只是在经营区域上有限制,在此将其称之为“兄弟”关系。


    网贷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机构,不具有放贷资质,与网络小贷存在“基因”层面的差异,但网贷平台的借款产品和网络小贷的产品均属于网络借贷的范畴,离得不远,在此将其称之为“邻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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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即暂行办法仅调整网络借贷,而规定的13条禁令,更是对网贷的行为边界进行了明确的划定。 


    其中,《暂行办法》的第四十二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等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办法另行规定。


    那么,问题就来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是什么?? 


    首先,网络小额贷款由小额贷款公司作为贷款人,利用互联网向小微企业或个人提供的短期、小额信用贷款,使贷款申请、贷中审核、贷款发放网络化。,不能吸收公众存款。  


    再次,与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相比,网络小额贷款的模式相对简单。  最后,现有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规定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指导意见,各地又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通知。


    简单说: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是具有理财端和贷款端两部分,其性质就是定义为中介,就是在借款方和放款方之间传递信息,收取中间费用。而网络小贷公司是纯放款的,不允许理财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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