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农村信作社借款人发放用于个人购买汽车(不含二手车)的人民币贷款。
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或有常住户口(或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或经营场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龄在65 周岁以下。
所购汽车价格的75% (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个人首付只需25%)。
1. 以所购汽车为抵押的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
2. 以其它资产抵押(质押)方式发放的最高额度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期限: 最长期限为5年,贷款年限+借款人年龄≤65 年。
还款方式: 按月等额本息,可提前还款,节省利息费用。
以目前我社执行的利率水平为例:车款10万元,客户首付3万,贷款7万元车贷(我社按揭)和他行车贷(手续费)之对比。
农村信用社 | 商业银行 |
期 限 | 利息费用 | 期 限 | 手续费用 |
1年期 | 2331.00 | 1年期 | 2730.00 |
2年期 | 4652.00 | 2年期 | 5250.00 |
3年期 | 7408.00 | 3年期 | 7700.00 |
贷款提供材料
1. 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提供双方材料)
2. 收入证明(已婚的提供双方工资收入材料)
3. 资产状况证明(房、地产证复印件)
4. 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的可不提供)
5. 信用社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卡)
6. 经销商开具的购车首付款收据及购车合同
7.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客户为私营企业的业主、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的缴税记录。
申请人选定喜爱的车型—持有效身份证至汽车经销商处递交借款申请—经销商及客户向我社营业网点提交相关资料—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议)—贷款审批(咨询)—签订合同—贷款发放与支付—办理各种商业保险—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提车—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办理网点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联社营业部
地址:平原镇象城路6号(原财政局旁)
联系人:禹怀昌(网点主任)
电话:13987025266
李 航(客户经理)
电话:15987895055
2. 平原信用社
地址:平原镇象城路92号(县医院对面)
联系人:武必海(网点主任)
电话:13988215788
杨丽华(客户经理)
电话:13988252215
3. 城关信用社
地址:平原镇盈湖公园旁
联系人:李 强(网点主任)
电话:13887875608
寸待玉(客户经理)
电话:13578253152
4. 莲花山信用社
地址:平原镇目瑙纵歌路10号(姐岗桥头)
联系人:薛明华(网点主任)
电话:13708621441
龙 实(客户经理)
电话:13987189024
5. 建设分社
地址:平原镇永盛路68号(县法院对面)
联系人:保 洁(网点主任)
电话:13988231388
段书华(客户经理)
电话:13988206306
6. 永胜分社
地址:平原镇勐腊路171号(县海关旁)
联系人:雷金明(网点主任)
电话:13578254608
杨必英(客户经理)
电话:1398820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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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立 杨国平 夏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