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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明确不予备案登记的网贷平台有哪些?

  • 2022-01-17 00:14:22

  • 最近又有一些不算特别小的网贷平台雷了,不过相对来说好一些的情况是属于清盘退出,也就是会和投资者进行沟通偿还投资款的事宜。

    尽管可能结果不一定如人意,但是不论最终投资者能收回多少投资款又或是需要多少时间以后才能收回部分投资款,至少这些平台在态度上总是好过直接关门跑路的平台的。

    不过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清盘”也未必能完全偿还投资者的本金以及利息。只不过是一种合法的退出渠道,表明非诈骗或者非法集资平台。但是一般只有资不抵债或者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平台才会选择清盘。

    我统计了前五个月的问题平台数量,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根据统计,近期平台清盘数量实际上较前几个月是上升的,1月份到目前为止问题平台的数量上升到了55家

    除了少部分诈骗平台以外,其实不少平台清盘的原因也是平台认为于对备案整改已经无望,,最终只能选择清盘退出。因此对于2018上半年这个特殊的时间点来说,投资P2P平台一定要擦亮眼睛。

    今天,就专门写这篇文章和大家聊聊,,明确不予备案的网贷平台有哪些。

    1、对于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之日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在本次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分析:这是针对新平台的规定,新平台本身运营时间较短,安全性也不可靠。,这里也没有完全限死,毕竟还有一些其他行业的大佬进入P2P这行,算是给特殊情况留了后门。

    2、对于自始未纳入本次网贷专项整治的各类机构,在整改验收期间提出备案登记申请的,各地整治办不得对此类机构进行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

    分析:就是说一开始就要纳入整改的范围,后期再提出的就不算了。

    3、对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网贷机构应当自2016年8月24日后不再违反,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网贷机构不予备案登记。

    分析:所谓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的规定是指平台上的借款标的个人最多20万,企业最多100万。实际上,这条规定对于时间上是有所宽限的。已经发的就算了,但是存量的还没搞完的,是不给备案的。还在新发这类标的的,那就等着凉凉吧。

    4、对于开展过设计房地产首付贷、校园贷、现金贷等业务的,应当按照要求暂停新增业务,并且对存量业务逐步压缩,定制退出时间表,对于相关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发放以上三类业务的机构不予备案。

    分析:这个嘛前段时间一直是闹得沸沸扬扬的,反正首付贷、校园贷、现金贷都是不能搞的,存量的只能减少,现在还在发这类标的的肯定妥妥的凉了。另外提一嘴,,不但不予备案,可能到了时间点还会采取一些强制措施。

    5、对于继续撮合或变相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不予备案登记。

    分析:这点就是高利贷了,规定是算上一切手续费,借款人的综合利率不能超过36%的红线,以前平台都用砍头收息或者手续费的形式,但是这次都给你算进去了,反正最后综合的年化成本不能超过36%。

    总的来说,,当然这是好事,对于未来P2P行业的发展前景相当光明。对于现在的投资者,投资的时候还是要尽量选择排名靠前的平台来投资,安全性相对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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