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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消失的投资经理

  • 2022-01-17 19:08:11

  • 来源:劝业讲席所(ID:ggq6821)

    记得第一次听到投资经理这个名词的时候还是个律师,听到这个名词的第一反应是震惊,当时想象力贫乏,实在无法想象有人居然可以把投资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无须解释,无需注脚,这个职业的名字就霸气外溢,尽显高大上的本色。

    直到自己真的进入这一行,也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从诞生之初就被光环包裹的职业:

    • 薪资可以让大部分同龄人艳羡;

    • 职业天花板肉眼看不见;

    • 工作时间、方式极其自由;

    • 工作内容极富挑战性,接触的都是各个行业第一线的顶尖人才;

    • 得到的信息量之丰富几乎没有其他职业可以媲美;

    • 很多同龄人根本无法接触的企业老总都必须听你指点江山;

    • 终日出入四、五星级酒店;

    • 一年刷的飞行里程够普通人刷十年;

    • 接触的都是千万、亿甚至十亿百亿级的交易;

    • 如果有同学会,谈资可以轻松碾压所有人。

    正是如此,所以想从事这个行业的年轻人犹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

    但是,穿过一切光环背后,这份职业真的有这么好么?

    中国的投资经理:内部投行里的sale

    曾经参加过一次IEDU的会议,某资本的合伙人的话至今印象深刻:“中国的所有PE/VC,本质上都是内部投行,投资经理尝试把项目卖给投委会的合伙人。”

    这一句话,道尽了中国PE/VC机构和投资经理的本质。只要没有进入投委会,无论Title是经理、总监、合伙人还是Associate/VP/ED/MD,本质上都是内部投行的卖方,虽然话语权、薪资、地位可能有所不同,但从广泛意义上来说,都可以算是“投资经理”。

    所有的投资经理的工作内容都是相似的:发掘项目,研究项目、尽职调查,然后卖给投委会,过会投出了,就是一次成功的销售,如果没有过会,那么就继续寻找下一个。

    从这一点来说,投资经理和卖实体商品的销售代表并没有太大区别,大家都在销售自己的商品,薪资构成都是基本工资+销售提成。

    只不过寓于投资的性质,一般行业的销售代表是把公司内部的商品卖给外部的买家,而投资经理则是把来自公司外部的商品卖给公司内部的买家。

    一般的销售代表卖的是实体商品,而投资经理卖的则是股权和企业。卖的产品更大更重要,所以投资经理的基本薪资和销售提成也都远远高于普通的销售代表。

    经典的PE/VC机构的内部投行机制没有过于复杂的分工,投委会负责一切风控,不单设风控部门,这导致投资经理的工作变得愈发多样化,不但要寻找项目、判断项目、谈判,还要负责尽调,起草内部上会文件,部分没有独立法务部门的机构甚至还需要投资经理自行起草法律文件。

    所以,内部投行里的投资经理与大机构的“螺丝钉”式的工作人员有很大的区别,合格的投资经理往往都是全才式的“独行侠”,既是价值发现者,也是尽调工匠,还是优秀的文字工作者。

    这样的角色对投资经理的个人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直接抬高了投资经理这一职业的门槛,同时也赋予了投资经理优渥的薪资和较高的社会地位。

    当然,现实中的投资经理并不都是合格的,甚至应该说相当一部分担任投资经理的人并不足够专业:缺乏足够的判断力、盲目跟风、无法通过尽调发现被投资企业的问题、不能独自完成项目文件、缺乏职业操守等等都是很常见的现象。

    但平均的市场待遇已经被提前固定,因此,即便是不合格的投资经理,依然可以享受到同样的待遇和社会地位。

    为谁的利益服务?内部投行的角色错位

    内部投行机制之所以会形成,本质上是因为中国的PE行业还是个新生事物,行业本身发展还不够成熟、缺乏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人才储备,为PE行业服务的相关产业也尚未得到充分的发展,加上中国的企业一直以来对2B的服务都缺少足够的信任。因此,很多原本可以外部化的职能都需要通过内部化来解决。

    内部投行机制为野蛮生长时期的中国PE行业提供了一套有效的运作机制,拥有资金的合伙人通过内部投行机制扩张了自己的触角,构筑了一套具备一定程度的排他性的项目渠道体系,在项目竞争最激烈的时期,几乎所有知名机构都搞起了“渠道落地”,这既是内部投行机制有效性的证明,也是这一机制曾经达到的巅峰。

    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内部投行机制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由于投资经理是项目的卖方,与作为买方的投委会成员(也就是老板)的利益存在天然矛盾。

    对于大部分投资经理来说,只要是能过会的项目,即便项目本身自己并不认可,也值得推进。

    尽管投委会最终负责项目的风控,但由于尽职调查以及前期的绝大多数工作都是由投资经理完成的,因此无论投委会成员如何富有经验,项目的质量和风险控制很大程度上都是依赖于投资经理的个人道德品质的。

    依赖道德品质的风控终究不可能太可靠,加上这个群体龙蛇混杂、良莠不齐,大量的投资亏损都由此发生,整个行业里最混乱的现象也来源于此。

    缺乏自我约束的投资经理往往把公司当成纯粹的买方,自身不做任何风险控制和项目筛选,一切以投出项目为导向,甚至内外勾结共同骗取公司的投资。

    即便是道德品质比较好的投资经理,往往也货卖多家,在本职工作之外顺便做做FA,即便是公司的老板也会对此保持默认的态度。

    又或者在投出一个比较好的项目之后就消极怠工,以避免后续投砸项目冲抵前期可以获得的收益分成。

    凡此种种,都是内部投行机制带来的后果,也是中国的PE行业无法持续给LP创造收益的一个重要原因。

    未来:投资经理将会消失

    正如笔者在《未来:不以盈利为目的的PE》一文中所分析的那样,未来的PE市场,股权交易性机会将主要被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及大型产业巨头所垄断,PE机构要么转型作为产业巨头、地方政府实现战略布局的工具,依赖产业巨头+PE模式或者政府引导基金生存,要么向前端走成为彻底的VC机构。

    无论是哪一种机构,都不会再需要现在的投资经理了。

    这不是危言耸听,正如前文所说的那样,通过投资经理来构筑内部投行本质上是在缺少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外部服务的情况下中国的PE行业自发选择的一种暂时的解决方案(据说硅谷并不这样,笔者不了解硅谷,不做评价,只分析中国的情况)。

    随着PE行业的发展,围绕PE投资的各项服务正在变得日趋完善,精细分工已经成为可能,包打一切的投资经理已经不再是市场所必须的人物了。

    投资经理曾经是最重要的项目渠道,但随着外部FA的日益发达,以及整个市场的信息透明度的逐步提高,投资经理作为项目渠道的作用已经被大大弱化了。

    并且,与已经被内部化,获得稳固地位的投资经理不同,FA机构之间存在着竞争,越是能生存到最后的FA越需要注意自己的口碑和服务质量。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VC机构来说,投资经理会成为一个完全没有必要的岗位,只要有足够专业的外部FA提供项目,投资经理的作用几乎近似于无,毕竟项目的判断工作主要是合伙人的任务,而VC项目的尽调相对简单(甚至有部分项目完全不需要尽调),基本的风控人员就可以完成,昂贵的投资经理对于VC机构来说完全就是多余。

    而那些依赖政府引导基金存活的PE机构情形和VC机构是高度相似的:可选择的项目信息相对透明,在有合格的FA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省略投资经理。

    那么对于垄断了股权交易机会的金融机构和产业巨头来说,投资经理又是否是必要的呢?

    答案同样是——No。

    这类机构的规模都比较大,内部分工体系较为完善,虽然股权交易的项目机会较为稀缺,一般不太可能依赖FA机构来解决,但尽职调查、风控以及交易文件草拟等工作都不太可能由投资经理来完成。

    在这个体系里,即便投资经理的title没有变,但职能已经大大弱化,充其量不过是纯粹的项目搜寻人员,和现在的投资经理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

    同理,未来通过产业巨头+PE模式得以生存的PE机构,其本质上只是产业巨头管理半径的延伸,不太可能采取一套和产业巨头完全不兼容的管理体制,加之,项目判断很大程度上是产业方来决策,PE机构的重要性大大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同样不太可能需要内部投行下的投资经理。

    出路:向左?还是向右?

    既然所有的机构都不再需要投资经理了,那么是否意味着现在的投资经理们会失业?这是可能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活到未来那个更专业化、功能化的PE时代,相当一部分人会离开这个行业。

    但对于每一个个人来讲,宏观趋势毕竟只是宏观趋势而已,在宏观趋势之下,个人可以努力的余地还很大。事在人为,除了失业或改行之外,投资经理们依然有出路:

    第一:提升自己的价值发现能力。无论行业如何发展,对于商业模式的未来趋势具备洞察力,能够发现潜藏在初创团队、早期项目中的潜力的能力永远是稀缺的,具备这样的能力,就足以在未来更加专业化的VC机构里成为合伙人,相信这是大部分有志于投资这项工作的人共同的选择。

    第二:抱团取暖。对于早期项目的洞察力毕竟是稀缺的,大部分投资经理不太可能具备那样的能力,更多的人将来都需要为金融机构或产业巨头工作。那么,在这样的机构之中,可以有什么样的选择?

    这一点,也许可以从信托行业里得到一点启示,信托行业里最知名的现象是什么呢?——“铁打的团队,流水的公司”。项目团队和公司成为近乎于对等的交易双方。公司提供资金渠道,自行设置风控机制,项目团队负责项目端的一切事务。

    这一现象的出现有其必然性:面对过于强大的公司,对于项目端的人员来说只有抱团组成一个个五脏俱全的团队才能获得一定的议价能力,而金融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PE机构多,但也提供了足够的跳槽空间,这为项目团队在各个公司之间游走提供了可能。

    对于公司来说,海量的资金需要的项目人员数量是巨大的,如果由公司直接管理每一个项目人员,那么就需要大量的管理层级设置,效率势必是低下的,无法适应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形势。由此,另一种形势的内部投行机制就形成了。

    金融机构大举进入PE市场之后的形势跟目前的信托业很可能会具备高度的相似性:公司具备海量的资金,但缺少项目团队,金融机构数量虽然不多,但竞争却比较激烈,信托业的管理机制金融机构又相对熟悉。

    因此完全可以相信,这种团队VS公司的内部投行机制大概率会移植到未来金融机构的PE业务中。

    但需要注意的是,项目团队和投资经理个人毕竟存在区别,项目团队内部依然是需要分工的,需要的是精通一项或几项事务的专才,而不是包打一切却样样稀松的杂家。

    所以对于现在的投资经理们来说,除了强化自己某一方面的技能之外,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亲,咱们组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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