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六次發生貸款逾期
或將提前收回貸款
此外,《實施辦法》還指出,自願繳存公積金貸款發放後,自願繳存人員應當繼續履行繳存義務,且月繳存額不得低於申請時的月繳存額,在貸款結清前帳戶留存餘額不得低於 3 個月的還款額。自願繳存公積金貸款執行受託銀行的貸後管理制度及風險處置等有關規定,如發生逾期行為將記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
自願繳存公積金貸款未結清前,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管理中心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終止向自願繳存人貼息、自願繳存人將按照同期同檔次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利率償還本息。
(一)連續三期或累計滿 6 個月不履行繳存義務的;
(二)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次發生貸款逾期的;
(三)虛假轉為單位繳存的;
(四)提供的貸款申請材料被證實為虛假、無效、非法、過期的;
(五)借款人死亡,被依法宣告失蹤、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又無人代其履行債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