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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3万要还800万,让人防不胜防的套路贷,你了解吗?

  • 2022-05-24 02: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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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看见这样的广告,“无需抵押、无需资质、快速放贷”,“我们可以提供快速低息贷款……,“急用钱,找我们”。许多时候这些人并不是“雪中送炭”,而是为你“雪上加霜”。有人因7500元背上50万债务,差点搭上房子;有人借款利滚利,价值千万房产几乎被卖;有人走投无路,割腕……

    4月26日,,集中向公众披露近期破获的一系列“套路贷”案件。

    临安何女士,在外人看来是一位成功人士,有自己的商铺、服装店和即将拆迁分配到手的500多万的安置房。然而仅仅用半年的时间,就因为欠债有家不敢回,何女士说:“觉得自己死也死不掉,活下去又看不到希望。”

    何女士是怎么了?吸毒、赌博都不是,仅仅只是因为借了3万元。大家可不要小看了这3万元,因为最终“演变”成了800万。大家肯定反映过来了,高利贷,NO这个是比高利贷还恐怖的“套路贷”。高利贷一般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而套路贷就是要获取对方全部钱财为目的。

    对方是如何做到的?

    第一步:对方让她签了一个阴阳合同,合同金额8万,约定每天违约金20%,其中8万中扣掉了5万的中介费、家访费、利息等,最终只得到了3万元。 然后由于何女士晚了几天偿还,按照每天20%的“违约金”约定,她需要还好几万的违约金,加上本金,她欠的钱一下子增加到了十几万。

    第二步:让其重复借贷,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为了偿还之前的“违约金”,又不断的向朱某借款,这样债务向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而且借的钱只够偿还“违约金”和利息,不断用新贷还旧债,最终达到了,每天要偿还1万元。虽然何女士卖掉了自己的商铺、转卖安置房号,共计300多万,但是还是有500万元,无力偿还,最终选择了“跑路”。

    从3万到800万,我们可以看出有许多的问题,如果何女士要是懂法,我相信是不会造成后来的局面的。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 ”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

    ,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具体为约定的金额高于实际损失的30%是可以请求减少的。

    (1)高额利息不用偿还。也就是说年利率是不能超过36%的,超过是无效,不用支付,支付了也可以请求返还;24%-36%之间是自己选择是否支付。所以何女士对于高额的利息是不用承担的,可以选择承担24%以内的就是。

    (2)禁止砍头息。何女士借8万实际取得只有3万,其余5万被当作利息或变相利息扣除了,按照法律规定,预先扣除利息的,按实际取得数作为借款,计算利息。

    (3)违约金过高可降低。约定每天20%的违约金太高,。那么就不用后来的反复举债,导致最终无法承受。

    其中有这么的问题,可是何女士一个都没有发现,可见其法律意识是有多么的淡薄。面对那些套路贷的暴力催债,最终也是选择了“跑路”来面对,能逃一辈子吗?

    套路贷的行为是违法的,早在去年上海就集中宣判四起涉“套路贷”案件 ,看似是民间借贷,其实是涉嫌诈骗罪的。因为他们不是单纯的借款给你,而是不断的设计陷阱,让借款人违约还不上,最终骗取借款人更多的钱财。在这过程中,有的还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记住是犯罪,遇到赶紧报警

    所以建议大家远离套路贷,尽量去正规的银行或是金融机构借款。即使借款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可信的机构。

    如果发现自己落入了套路贷,那么要学会用法律途径解决,及时报案,并且注意证据材料的搜集和固定,避免日后消极被动。要搜集和固定能够反映真实借贷关系的所有证据和线索,比如与贷款人关于借款、还款和平账的沟通记录,银行转账和取现记录等;还应注意搜集相关权益被贷款人侵害的证据或线索,如非法拘禁的相关酒店、小区录像。

    还建议大家多学习些法律知识,对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法律知识有点了解,防止自己上当受骗。即使自己不了解,那么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不仅仅是用来“打官司”,更是可以为你预防纠纷的发生,大家有法律问题可以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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