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投资入门>中国银行宁波分行被罚 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中国银行宁波分行被罚 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 2024-03-11 11:40:59

  •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9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外管罚〔2022〕27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对其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