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显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为增强可用财力,今年人民银行依法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总额超过1万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支持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
央行表示,其结存利润主要来自过去几年的外汇储备经营收益,不会增加税收或经济主体负担,也不是财政赤字。人民银行依法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不会造成财政向央行透支。结存利润按月均衡上缴,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保持稳定,体现了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联动,共同发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中央财政部门将央行上缴的1万亿元资金通过转移支付分派给各地方财政,势必增加商业银行的存款负债,有助于增强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能力,促进银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央行上缴结存利润并不新奇。财政部指出,“安排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是我国的惯例做法,也是统筹财政资源、跨年度调节资金的重要手段,其中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投公司等,人民银行也是上缴单位之一。”
财政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每一会计年度的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的规定,人民银行上缴利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中央银行利润上缴财政,也是世界主要经济体的通行做法,《美联储法案》《日本银行法》《英格兰银行法》都有类似的规定。
财政部表示,世纪疫情发生以来,为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在财政政策措施上,我国一直预留政策空间。对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暂停上缴利润,以应不时之需,是预留的政策空间措施之一。有关机构因此形成了一些待上缴的结存利润,这些结存利润应该上缴。考虑当前与长远,在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情况下,经按程序批准,今年安排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了2021年以前形成的部分结存利润。
中金公司研报分析指出,央行上缴结存利润并不仅仅是一种财政行为,而是一次财政和货币“协同式”宽松,不仅有力地支持了财政扩张的节奏,在提高广义货币的投放的同时,也增加了基础货币的投放,而且改善了私人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其效果胜过降准。
此前,市场担忧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可能只是分配存量而不是扩充增量,财政乘数很低,对增长效果不大,而央行上缴利润1万亿元,打消了这个担忧。“与分配存量不同,央行上缴利润是扩充增量,是一次比较大的基础货币投放。因此,总的来看,这次上缴1万亿元利润(财政支出之后)带来的基础货币投放规模相当于降准50BP带来的基础货币增加。从这个角度看,近期全面降准的必要性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