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晚间,、、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通知曝光。通知中明确规定,原则上将不发放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近期江苏、北京、,提示辖内银行个人其他消费贷款大幅增长,存在部分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并要求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继深圳、北京、江苏之后,广州也成为严打消费贷买房的城市。
1、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等行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贷;
2、个人综合消费贷最高额度不准超过100万元;
3、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
4、对已抵押房产,在未还清全部贷款前,不得再次抵押贷款;
5、银行需从交易价格、借款人消费需求、消费意愿与动机等维度多方查证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此外,还要求银行建立个人消费贷业务月度监测机制:
自2017年10月起,广州地区各商业银行应于每月12日前报送《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月度检监测表》;提供详细的监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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