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可以!
大体上分三步走:
第一步,原房主把按揭的剩余欠款提前结清;
第二步,银行给原房主出具材料,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第三步,买方办理正常的贷款申请手续。
这期间,最大的问题就是原房主拿不出足够的钱来提前结清欠款,而买方的首付款也不够原房主还钱的,或者买方不愿拿钱出来,,这该怎么办呢?
这时候,担保公司的意义就出现了,有个业务叫做“赎楼借款”,针对的就是这种情况(个别银行也有这业务)。
原理就是,担保公司先把足够还清欠款的钱出借给原房主,你们正常办理手续,到最后,银行会把剩余房款打给原房主,原房主拿到钱后,再偿还给担保公司。
期间过程相对繁琐,可能涉及《售房委托公证》,二次抵押登记。这里就不展开了。
当然,以上只是一个思路,也有的朋友办理过直接将原房主的贷款转移到自己身上,这种就更复杂了,要重新走审批。
仁者见仁,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你足够想要,房子肯定能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