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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张家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影响最大的是...

  • 2021-09-13 04: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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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国庆长假里
    对于想买房的亲们来说
    可真是操碎了心呐!
    10月3日晚,
    苏州市政府连夜发布重磅文件
    升级版限购令来了!


    其中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主要影响的是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们。
     
    紧接着,
    就在昨天,
    张家港也随之公布了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号)要求,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调整作如下说明: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2016年10月8日

    执行时间:
    张家港市与苏州市同步执行,自2016年10月4日起实施。政策执行时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以及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统一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10月4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且已支付部分房款的预售房源除外。


    你问我答

    网友
    Q1: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只办理过公积金委托还款,这种情况算首套还是二套? 
    算首套。
    公积金中心

    网友
    Q2:首次用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就只有余额的时候十倍这种算法吗?

    是的。
    公积金中心

    网友
    Q3:公积金可以跨省使用吗?
    如果公积金缴存在苏州,想在苏州大市以外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请先咨询购房地的公积金中心,如果购房地支持异地贷款,请凭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积金服务大厅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公积金中心

    网友
    Q4:夫妻两个人,一方曾使用过公积金,另一方没用过,算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贷款?
    1.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贷款记录作为套数的认定标准。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属于第二套房贷款。3.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已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另一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第二套房贷款。
    公积金中心

    网友
    Q5:我是在新政出台前签约的,但正式合同没有下来,首套首贷,组合贷款,首付20%,开发商说可以,不知道是否符合新规定。
    以网签合同上的时间为准。
    公积金中心

    网友
    Q6:之前用父母亲的公积金贷过款,可是现在子女大了,想把房子卖了换套大点的,再买时用子女的公积金贷款,这样算首套吗?子女跟父母一个户口本,可是第一套房产证上没有子女名字。
    子女申请公积金贷款算首套。但购房合同上不能有父母的名字。
    公积金中心

    网友
    Q7:夫妻二人首次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到底最高能贷70万还是已交公积金的十倍? 
    1.贷款最高限额:首次申请的,两人以上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按照账户余额10倍计算,最高70万;单人最高45万。第二次贷款的,按照账户余额6倍计算,两人以上最高50万,单人最高30万。
    公积金中心

    网友
    Q8:老公名下有一套房,再购买房子的话是属于二套房吗? 
    只要没有贷过公积金,如果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就算首套。
    公积金中心

    网友
    Q9:买房子前没交公积金,现在单位交了有3年,房贷还能转成公积金贷款吗?能的话该怎么弄?
    商业贷款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想用住房公积金还住房贷款的(包括商业住房贷款),可以采取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
    公积金中心

    (编辑:支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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