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金融动态>【警方提示】警惕小额贷款公司存在或可能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提示】警惕小额贷款公司存在或可能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

  • 2022-08-01 19:36:19


  • 近年来,随着国家为扶持小微企业而鼓励民间资本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担保管理公司等政策的出台,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纷纷出现。该类公司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促进了民间资本的流通。但由于该行业设立时间短,各项制度尚不规范,运营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尚不健全,运行风险较高,。从而导致该类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违法犯罪的隐患。



    一、 该类公司主要特点


    小额贷款公司及一些投资担保公司营业范围模糊,根据国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属于“只贷不存”的营业模式。该类公司主要面对个体工商户和私人提供存(理财)贷款服务和少量质押担保贷款业务。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存(理财)贷款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该类公司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大多数没有金融行业的从业经历,一些有过金融行业从业经验的人有部分也是因为本身素质不高而被相关金融企业辞退或开除的,对金融方面的相关犯罪抵御能力不强。



    二、可能引发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1、小额贷款公司要求的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注册,因这类公司注册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在我省一般从2000万元至1亿元不等,因此对一些想依托此类公司圆“银行梦”的投资者来讲,注册金额就是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因此这类投资人往往以高息转借巨款进行注册验资,一旦公司注册成立后立即将资金抽走,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的违法犯罪行为。而这种虚报注册的小贷公司抗风险能力极低,极易因资金链断裂而导致涉众涉稳类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





    2、 该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向不特定人群吸收存(理财)款,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返本付息。但是小额贷款公司在工商注册时大多是以咨询类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类进行注册,营业范围为提供咨询服务、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业务,没有吸收存款资格,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3、小额贷款公司没有经营实体,是通过低息吸储(理财),高息放贷进行盈利,一些放贷行为,因小贷公司仅注重表面的高息,而忽视了这类贷款存在的巨大风险,极易被不法人员实施诈骗。



    4、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咨询公司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数倍的高利发放贷款,一旦贷款回收发生困难,这类公司往往会聘请一些社会闲杂人员通过不发手段帮助其“收贷”,其经营人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


    三、对策建议


    尽管小额贷款公司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针对这类公司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建议相关部门完善相应管控措施,积极防范可能引发的经济犯罪行为发生。



    1、各地批准审核部门应对成立该类公司的个人及资金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充分掌握该类公司的发起人是否有能力、实力成立该类公司,避免该类空壳公司的成立。


    2、,掌握基本情况。要求公司提供真实相关书面材料做好备案,,定期到辖区的小额贷款公司走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予以处置。


    3、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引导群众正确理财投资。要组织、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股东、职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司股东应自我约束,规范经营,不得进行与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的金融服务,严禁该类公司以“银行”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活动,对于所发生的该类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震慑犯罪分子。同时对合法成立、合法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保护力度,对侵害小额贷款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案件要加大侦办力度,尽可能为其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