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县城乡劳动力“四全工程”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从2018年起我县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