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金融动态>CDR来啦,投资者需要关心那些问题

CDR来啦,投资者需要关心那些问题

  • 2022-08-01 01:16:21


  • 证监会连发9文出台CDR细则,,对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等作出了具体安排。修改后的《首发办法》和《创业板首发办法》,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创新试点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在此,小编整理了投资者关心的15个问题,为您解答CDR细则。

    01

    什么是中国存托凭证(CDR)?


    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上市的企业的股份存放在托管机构后,在境内发行的代表这些股份的凭证。

    02

     CDR和股票有什么区别?


    1. CDR参与主体增加了存托人和托管人,分别承担存托职能和托管职能。


    2. CDR的持有人尽管可以实质上享受基础股票的分红、投票等基本权利,但因不是在册股东,不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而须通过存托人代为行使。

    03

     CDR的存托人有哪些?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2. 证券公司

    04

    CDR的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比照A股,保证交易制度基本稳定,投资者交易习惯不发生重大改变,技术系统无需做大的调整,确保交易平稳,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05

    投资CDR有门槛吗?


    目前相关文件未对参与试点的投资者门槛作出规定,仅从投资者保护角度对投资者适当性作出要求,具体等交易所在业务规则中予以明确。

    06

    此次发行试点的企业都是“独角兽”?


    《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规定了试点企业选取标准,设定了较高的准入门槛。门槛高于市场口语化说法的所谓“独角兽”企业标准。

    07

    所以买试点企业的CDR就能赚钱?


    NO。证监会不对企业的质量、投资价值、投资者收益等做出判断,证监会不为试点企业质量背书。


    投资者应充分评估试点企业的各项风险,自主判断试点企业的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08

    创新企业如何估值和定价?


    通过充分的市场询价来发现价格,这个过程中需要专业机构投资者发挥其专业优势,保持应有的独立、客观、审慎,实现试点创新企业的合理估值和定价。

    09

    创新企业的询价会出现定价过高吗?


    创新企业的估值和定价是一个难题。为促进创新企业合理定价,,。同时,将要求发行人及其承销商根据企业各自的特点,本着审慎定价、公平配售、有利于市场稳定和企业长远发展的原则科学设计发行方案,在充分询价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发行价格。


    对投资者来说,要认真研读发行人的招股文件,特别关注发行人的风险揭示,独立研判、客观分析理性抉择,不要盲目跟风炒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0

    CDR试点的减持和解禁制度?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存托凭证的其他投资者减持其持有的境内存托凭证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规定。

    11

    CDR的退市标准?


    存托凭证暂停、终止上市的情形和程序,由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同时,从投资者保护角度规定了存托凭证退市保护机制,即存托凭证出现终止上市情形的,存托人应当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为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权利行使提供必要保障。存托凭证终止上市的,存托人应当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出基础证券,并将卖出所得扣除相关税费后及时分配给存托凭证持有人。因基础证券转让受限等原因致使存托凭证无法依照前款规定卖出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在存托协议作出合理安排,以保障存托凭证持有人合法权益。

    12

     试点企业会挤占其他中小创新企业的上市机会和资源?


    专家认为,一方面为稳定市场预期,本次试点将严格按标准和程序甄选企业,把握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合理安排发行时机与发行节奏。另一方面,一段时间以来,证监会持续推进新股发行常态化,审核周期大幅缩短。没能纳入试点的企业,正常的IPO渠道始终是畅通的。那些经营情况良好、运营规范、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都可以按现有程序提交IPO申请,正常审核。

    13

    对二级市场有影响吗?


    本次试点将严格按标准和程序甄选企业,把握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合理安排发行时机与发行节奏。


    另外二级市场流动性是动态变化的,与宏观经济、总体流动性、上市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和国际市场等诸多因素相关。试点企业上市本质上是IPO。在A股近年来已实现IPO常态化的背景下,一二级市场已形成了相对成熟、有效的流动性调节机制,这为试点企业发行上市创造了良好条件。

    14

     投资者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1)受损害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按照存托协议的规定,选择存托凭证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存托凭证持有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与试点相关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并据此申请仲裁。


    (4)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存托人、证券服务机构等主体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贵任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5)证监会公告开通并试运行“12386”证监会热线,可以适用于试点业务涉及的投资者诉求处理。

    15

    如果市场出现过度炒作的现象,?


    ,加强盘中实时监控,密切关注市场交易变化,对影响市场局部或整体运行的异常情形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2)充分发挥会员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作用,督促会员重点监控频繁参与炒作的客户。


    (3)加强投资者教育,加大风险提示力度,引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交易。四是对于炒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毫不手软。


    以上信息来源综合来自券商中国、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