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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笔记:保险公司能为我们做好投资理财吗?

  • 2021-08-01 01:41:54

  • 在昨天的《保险笔记》中机关枪表达了一个观点:长期寿险必须要有理财的功能。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应该是:保险公司能为我们理好财吗?换一个更容易理解的说法就是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值得我们信任吗?。没错,这的确是一个好问题,而且机关枪认为相当多的保险公司之投资能力都值得我们怀疑。


    一方面说长期寿险必须具备理财之功能,另一方面又质疑许多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乍听之下岂不矛盾?各位看官别急,且听机关枪慢慢道来。首先,寿险公司销售的带理财属性之产品通常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承诺固定回报,投资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产品;一种是收益不确定,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的产品(包括承诺保底利率,但收益向上浮动之产品),如投连险万能险或收益浮动型税延养老险等。其次是因风险承担者的角色不同,消费者真正关心的问题是:保险公司是如何操作收益不确定型产品之投资的? 


    因此今天要讨论的问题实际上就只需要聚焦在保险公司是否真的能为我们管理好收益不确定型寿险产品之投资这一问题上,而保险公司是否能做好承诺固定回报之寿险产品或其他保险资产的投资应该是保险公司股东们及管理层关心的事情,对于客户来说,保险公司这方面的投资赚多赚少甚至亏损都与其无关。对于购买收益不确定型且风险自担之寿险产品的消费者来说,他们主要关心的问题可能有如下两个方面:


    1. 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即能否真的可以给我们消费者带来一个可预期的合理的回报?


    1. 保险公司投资过程的透明化与公平性。既然风险是由客户自行承担,当然客户就有足够的理由要求保险公司保证投资运营过程的透明性与公平性。保险公司在这类产品上的投资决策与资金流动过程都必须是透明的,。,为了保障消费者利益,是绝对不容许出现挪用客户资金、隐瞒客户收益,以及通过关联交易将利益输送到保险公司其他账户或大股东方面等行为的。在此机关枪补充一下关于15年那次万众瞩目的宝万之争之解读。当时许多围观的吃瓜群众都以为某老板通过万能险赚嗨了。实际上,这种说法表明大家缺乏对万能险的正确理解。按照万能险的定义,万能险的所有投资收益都属于客户(至少绝大部分应该属于客户,保险公司通常可以约定有一定的分成,但分成比例一般不会太高,至少应该远低于分红险。而分红险的规定是至少百分之七十的收益归属于客户),保险公司赚的只是管理费以及保障账户之收益(或加上少量的收益分成)。所以,我们看见的那些利用保险公司万能险大肆在资本市场上攻城略地并获取的收益至少绝大部分在理论上并不属于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背后的老板而是属于客户,如果有哪一家保险公司通过万能险获取了额外的暴利就说明很有可能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情。既然理论上保险公司并不可能因为万能险的经营暴富,反而可能会因为激进的经营策略(高费用或变相承诺的高回报?)导致巨亏,怎么还有不少的保险公司如此热衷于发展万能险?他们又是如何通过激进的万能险经营策略赚钱的呢?个中奥秘任由各位看官去探寻或发挥其想象力了。就宝万之争这位正主,一个可以看得见的手段是通过质押保险公司股权,然后以质押获得的资金做劣后发起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因此聚集起数倍杠杆的资金杀进股市,之后再通过宣布与保险公司所控制的股份形成一致行动人之举动达到足以左右股价之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并由此获取丰厚的资本市场回报。从资本市场当时的规则来说,这一操作并没有太大违规之处。但真正有疑问的地方是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利用不确定收益率且风险由消费者承担的保险产品之资金从事可以影响客户利益之关联交易或通过这部分资金的运用达成向其他人(保险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等)输送利益之目的?遗憾的是没有一位评论者从这个角度去思考宝万之争。而欧美国家之所以没有保险公司大份额持有单一股票或举牌控制上市公司之举动,很大因素就在于他们对于不确定利率产品之投资与账户管理规则与我们不同。

    下面就让机关枪来回答消费者关心的两个问题吧。


    1. 关于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问题。过去二十多年的中国寿险发展史没有任何数据可以证明中国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可以比其他专业投资机构更好,比如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等。既然如此,是不是可以说保险公司并不能为我们消费者打理好理财之重任?机关枪的答案是非也,保险公司投资能力不足并不一定影响投连险或万能险等产品之投资收益率。请注意,机关枪这里说的是不一定影响,所以不要和机关枪抬杠,否则小心把你突突了(哈哈,当然只是说笑了,别当真)。机关枪之所以这么说的原因就是,保险公司有一个最重要的手段,那就是委托更专业的投资机构负责资金运用。这也可以称之为投资外包。很多国人对外包很反感,似乎外包会让他们掉价式的。但实际上善于利用他人智慧为自己赚钱的才称得上是真正的绝世高手。如果什么都自己操作的话,岂不是回到了自给自足的农耕时代? 真是那样你们也就不要买什么保险了,自己投资理财不就可以了吗?


    如果保险公司决定委托专业投资机构,又可以有二种方式:;二是由客户决定。对于不确定利率且自担风险之产品的客户来说,如果是保险公司寻找并委托第三方也有可能涉嫌有猫腻真正最佳的方式是由客户自己选择投资管理人毕竟客户自行承担风险,由客户自行决策当然可以避嫌同时也避免产生法律纠纷。那么有没有这样的产品或运作方式呢?诞生于英国并迅速风行于大多数主要发达国家之投连险就是这样的产品,我们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投连险就是如今欧美主要国家市场份额最大的一款长期寿险产品,普遍都超过了百分之五十的市场占比。这种投连险的本质就是基金+保险,消费者缴纳的资金大部分进入投资账户,少部分进入保障账户。保险公司通常会设立一个基金池,基金池里经常都有数十只甚至上百只各种各样的基金或基金组合,这些基金绝大部分是外部基金(非保险公司内部人控制的),只有很少的基金是内部基金(由保险公司内部人控制的),甚至可以没有内部基金。投资决策通常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决定基金池里有哪些基金,这个通常是由保险公司决定的,。另一个层次就是个体客户之投资决策,这个方面通常又有两种模式:一是客户自行决定;二是客户委托第三方资管公司(与保险公司无关)或证券经纪人操作(特别提示:许多欧美国家甚至规定这种产品就是一种证券产品,需证券经纪人资格方可销售)。客户可以随时根据规则进行基金的买入或赎回的操作。总之,保险公司没有权利替客户决策选取什么样的基金。遗憾的是如今中国市场上尚无这种类型的投连险。我们已有的投连险依然是保险公司内部人操作投资,这也是过去十几年时间里不断发生因投连险引发群体性纠纷之根本原因。虽然其中有销售误导等其他因素存在,但归根结底是保险公司的投资效果不尽如人意且过程不能令客户感觉公平或透明所致。


    尽管机关枪对中国保险公司之投资能力颇有不满之感,但相信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大量引入第三方更专业更可靠的投资机构为客户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必将成为更多保险公司之明智选择,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机关枪以为,今天如果某家保险公司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识,率先设计相应的产品,引入第三方优秀专业投资机构并实现投资操作阳光化的话,很有可能建立起差异化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并赢得客户的青睐。


    ,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确定第三方投资机构的入门门槛。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中的条件。 


     

    1. 。机关枪认为应该参照欧美国家的经验,保险公司的保费账户应分为一般账户和独立账户两类。所有的不确定利率且风险由消费者承担的保险产品均应该设立独立账户,并进行独立核算和独立审计。且明确规定严格禁止独立账户之资金进入保险公司其他账户(除依照约定提取各种费用或收益分成),或发生任何有可能导致关联交易或有其他利益输送嫌疑之投资行为。需要这样规定的理由非常简单,因为投资风险是由客户自行承担的。机关枪甚至认为,对于投连险以及递延纳税型养老保险之C类投资账户应该实行银行托管,如同基金业所采用的的方式一样,目的是彻底杜绝可能让客户产生怀疑之猫腻行为。如果有了这样的规定,那么当我们再次遇到类似宝万之争的案例时也许就有了可以依据的规则。总而言之,对于不确定利率之保险产品需要确保保险公司投资操作的公平性与透明性,这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之根本措施。(补充: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规定也应该细化,对一般性账户和独立账户之资金运用应加以区别管理。尤其是投连险万能险等不确定利率产品之投资应该根据该产品之风险系数确定具体的可以投资的对象或投资操作方法。通常来说,


    机关枪相信,如果我们能够实现上述目标,中国的保险公司是可以为广大消费者理好财服好务的。